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囡囝自语 | 浅谈流浪(二)

  • 作家相片: backpackmonks
    backpackmonks
  • 2015年4月20日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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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界中有许多动物,一生的使命就是不断迁徙,就算过程艰辛无比,跨越半个地球,甚至冒着丧失性命的风险,也无法阻止体内那深刻的呼唤。当季节到来,季候风吹起、气温下降、花朵盛开、又或潮起潮落,它们知道,上路的时候到了。

它们迁徙的最终目的,只有一个,就是为了延续自己的血脉,延续整个物种的繁衍。

人类在古时是否也会迁徙?在那个洪荒的世纪,那个人类无法与天抗衡的过去,我们的血液里是否也有这深深的召唤?

不管怎么样,现在的人类已经无须和动物一样,长途跋涉,身陷险境进行迁徙,因为人类的智慧让我们足以抵抗恶劣的天气和应对四季的更替。但是,那血液里迁徙的因子,是否就此沉沉睡去,又或早已被永远剔除?

答案也许是“是”,也也许是“不是。

曾经和一些朋友讨论到,路上的流浪汉到底为何而流浪?当中许多人认为原因很简单,就是因为他们懒。我有点诧异,不是因为这个答案这么简单,而是因为这样的答案把流浪想得太简单。

上一篇里提到的流浪所要受的苦,仅仅是我们那入门级的流浪所感受到的。那么,长年累月的流浪,无家可归,没有身份没有地位没有下一餐,感受到的苦又是我们所受的多少倍?

如果让你三个月不洗澡,再吃上三个月的馊水馊食,你乐意吗?还是你会选择去打个杂工,至少还可以洗澡,还有饭吃?我想懒人也许会选择后者。

所以我一直觉得,路上的每个流浪汉背后,一定有他们的故事,就算是懒,这种懒得程度,也可以称得上是个奇事了。

那,人到底为什么要流浪?

Hobo这个字,最早出现于1889年的美国,中文直译便是流浪汉。他们多靠当时的铁路系统游历美国大城小镇,在季节转换时,到不同的地方打个散工,赚些外快,夜晚就住在铁路旁的丛林和其他流浪汉共享食物;当季节过去时,又跳上火车,奔向下一个呼唤他的远方。

《流浪集》里提到的流浪之王炒锅杰克从1928年10多岁时就开始上路,60多年来餐风露宿,从不停歇安顿。老流浪汉Reno Blackery,在83岁时,依然一年要出门流浪四个月,当问他这个问题时,他答,不为什么,就是为流浪(just for the hell of it)。

想起此时此刻在地球一隅正在迁徙的动物,以及盛况不再的美国流浪文化,我对这两件事进行了关联:也许像这样的人,血液里继承着老祖先迁徙的因子,依然感受得到世界对他的召唤,于是无法自拔地向流浪走去...

(待续..也许)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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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简介

郑凤云

爱动物爱自然爱地球爱旅行。有个很好的旅伴。心愿就是看世界爱世界。

08年到长白云的故乡打打工度度假。

09年到中国帝都当人肉空气过滤器。

10年一不小心出版《囧样纽西兰》。

12年任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实习生。

13年再次回到纽西兰“打工”+“度假”。

14终于回到祖国怀抱重新认识家乡。

目前是全职文字工作者。俗称键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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